中机教协产[2025]04号
关于开展协作组成员单位遴选与
组建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院校、企业、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等文件精神,深化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打造 “政校企行研” 五位一体协同平台,推动产教科融合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简称:产教科委员会)的平台作用,凝聚多方力量推动机械工业领域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经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开展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成员单位遴选和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作组定位
协作组将围绕国家制造强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以培育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队伍为核心目标,构建“政校企协研”五方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协会标准引领、企业实践支撑、学校育才赋能和科研机构创新驱动的联动优势,系统推进产教科深度融合。
二、征集对象
院校类: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职教院校(中专类学校、技工类院校),在产教融合项目中取得突出成果,如参与市域联合体、行业共同体建设或获得相关政策支持,重点面向机械、复合加工、智能制造等领域相关专业所在院系。
企业类:注册运营满5年,涵盖制造业、信息技术等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人才需求,能提供实践教学场地、设备及专家资源,愿意投入资源支持产教科融合项目,优先吸纳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单位。
行业协会:具备行业资源整合能力的全国性、区域性的协会组织;具备行业影响力,能够牵头制定行业标准、开展人才需求调研。
科研机构:从事产教科融合研究的机构,具备专业研究能力,拥有稳定的专家团队与项目实施经验,可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
三、协作组管理与成员单位权益
(一)组织架构:各协作组设主任委员单位1个,副主任委员单位4个,委员单位若干。产教科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指导工作。
(二)任期与退出:成员单位任期3年,期满可申请连任。对未履行职责或严重违反协作组工作条例的单位及个人,经表决通过后取消资格。
(三)成员单位权益:
1.优先推荐成员单位申报国家及地方产教科融合试点项目;
2.优先参与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相关团体标准制作;
3.共享产教科委员会及协作组研发的精品课程等成果;
4.优先承办产教科融合大赛;
5.参与年度计划制定及重大事项决策。
四、申请方式
请申请单位填写《协作组成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邮寄至产教科委员会秘书处,并将盖章电子版发送至cjk231028@126.com
五、其他
1.联系人:马老师 13810542075(同微信)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安宁庄前街清上园底商二层丹青艺采
附件:协作组成员单位申请表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
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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