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发布日期:2014-09-05 09:02
来源:日期:2014-05-1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9号),“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遴选办公室)负责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审查和会议遴选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程序公布如下。
1.材料受理
(1)时间要求
推荐单位 |
电子材料 |
纸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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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截止时间 |
内容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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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直属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汇总表(附件2) |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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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样书 |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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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附件3) |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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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 |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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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要求及受理地址
电子材料命名方式:附件2电子版按照“推荐单位.xls”命名;附件3电子版按照“推荐单位+推荐汇总表序号.doc”命名,打包压缩以“推荐单位.rar”命名。
电子材料接收邮箱:ghjc@crct.edu.cn。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C座11层,刘维莉。
2.资格审查
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对申报教材进行形式审查,仅涉及申报教材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比如推荐范围、推荐类型、材料的完整性等。不符合的教材剔除,不参加会议遴选。
3.会议遴选
制定会议遴选原则和办法。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教材按照学科专业进行分组。按照教材作者回避的原则,通过专家系统遴选专家。召开遴选会议,就教材的内容质量、出版质量以及使用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遴选。
4.阳光遴选
在材料受理、资格审查和会议遴选的遴选过程中,社会各界人士如对相关教材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由我办负责专门研究处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举报电话:010-58581448,举报邮箱:ghjc@crct.edu.cn(举报者请在举报邮件的主题写上“举报”字样),纸质信件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C座11层“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工作办公室。
遴选会议结束后产生的结果报教育部,公示与最终结果公布由教育部完成。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第二次遴选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